圖/文:EAJ 2009.4.5
2008年底,漂亮英語雜誌社想採用俺一張在香港機場拍的「LV提箱」。俺授權免費使用,他們寄來一本公關版,算是酬謝吧。
照片被放在三月號(第17期)的37頁。
採用的就是底下這張。
這張不是DSLR拍的,是小DC所為。當時是農曆新年假期,沒有返台,直接由香港去北海道玩。
類似的授權大約有六、七次,除了雜誌類,還有時裝show,最近的一次是與賭場相關的網站,採用俺拍的澳門賭場相關片子。
所謂當局者迷,不少人常在網上討論器材如何如何,而忘了攝影的目的是啥。當然,也有人為了玩器材而攝影,但俺相信絕大多數的人,希望能拍出有用或令人讚賞的照片。
這次被雜誌社採用,算是有用吧。相信他們是因為照片內容符合主題而採用,絕不是器材因素。
週遭的人、事、物是無常的,好的拍攝時機經常一晃就錯過了。相機可以一買再買,一換再換,但時機過了,就找不回來。
所以俺經常帶著一台小DC,有啥令俺注意的就隨手拍下,不讓拍照成為負擔,才能享受其中的樂趣。而家中供著的D2X、D3是為拍照而拍的時候才會出動。
同意,而有很多時候,手提電話的照相機還比小DC管用!:P
回覆刪除是的,照片內容比較重要,不論啥器材,隨手拿來都能拍。
回覆刪除[別讓拍照成為負擔]
回覆刪除這句話讓我想了好久
感謝格主的分享 ^___^
不各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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